牧師在台上講道

我還活在罪中,真的有資格進天國嗎(上)

日本 順服

編者的話:「你們覺得自己能進天國的舉手!」面對這樣的問話,我們該怎樣作答呢?其實每個信神的人都想舉手,希望自己能有個好的歸宿。然而,她因自己常犯罪認罪,活在罪中,遲遲沒有舉手,直到她找到了脫罪的路,才知道怎麼做才能進天國。

 你相信自己能進天國嗎

「你們覺得自己能進天國的舉手!」牧師站在講台上嚴肅地問我們。我還沒有反應過來,就發現大家幾乎都舉手了,我低下頭不敢看大家,更不敢看牧師,內心激烈地爭戰,是舉手還是不舉呢?我真的有資格進天國嗎?牧師雖然常講主耶穌的寶血是永遠有功效的,我們只要接受主的名,常常讀經、禱告、傳福音,熱心事奉,就能進天國。我也按著牧師教導的守晨禱、讀經,在教會裡傳福音、做事奉,並努力將十分之一向主獻上。但讓我苦惱的是,我還常常身不由己地犯罪:當說一不二的父親轄制我的生活時,我常常煩他,遠離他,甚至給他打一通電話都很難做到;在教會服事時,看到弟兄姊妹在牧師面前積極奉獻,但是過後對教會的事不管不問,只有我一個人去做時,心裡就感到委屈;和我一起住了七年的姊妹,我們常常因為一些瑣事和生活習慣不同而產生成見,不能互相包容饒恕,痛苦壓抑,最後只好選擇分開;等等。想想自己的這些表現,又想到主耶穌說:「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(有古卷在凡字下加:無緣無故地)向弟兄動怒的,難免受審判;……」(馬太福音5:22)「所以,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,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,就把禮物留在壇前,先去同弟兄和好,然後來獻禮物。」(馬太福音5:23-24)我為自己不能實行出主的話,始終放不下對別人的成見、埋怨,心裡感到很難受,覺得自己就是一個罪人,即使我去教會禱告、事奉,主又怎麼能悅納我這樣的獻祭?主來時,我肯定是受審判定罪的對象,又怎麼配進天國見神的面呢?

一次禮拜中,牧師又問了同樣的問題,我還是沒有舉手,牧師當著大家的面點名問我:「你相信你能進天國嗎?」我沒有說話,當時只感覺有很多雙眼睛看著我,我心裡特別難受。過後,弟兄姊妹問我:「你不相信神的寶血有功效嗎?」我點頭回答:「我相信。」「我們只要口裡承認、心裡相信,接受主耶穌為我們的救主,主的寶血就潔淨了我們的罪。我們雖然還會犯罪,但只要認罪悔改,主就赦免我們,我們就有了得永生的確據,主來我們就能進天國!難道你不信嗎?」每次聽弟兄姊妹給我這樣交通,我心裡還是不能完全確定。因為神是聖潔的,天國是聖潔之地,可我裡面還有很多屬罪的東西,苦毒、埋怨,不能包容忍耐人,更達不到主所要求的愛人如己,根本不配進天國。

漸漸地,我看到大家聚會談論最多的話題,不再是信神、讀經、禱告,而是工作、賺錢等屬世的事;教會裡的講道人,只會用聖經的字句教訓我們,而他卻常常在聚會中論斷他的妻子怎麼不好,在工作中也不守信用,活不出基督徒的樣式;參加教會服事時,弟兄姊妹之間也常常嫉妒紛爭,各持己見,沒有包容忍耐,活出的與外邦人沒有多少區別,導致常常不歡而散。這更讓我心生疑惑:即使主的寶血永遠有功效,可主是聖潔的,我們常常活在罪中,活不出主的話,當主再來提接我們時,我們真的能坦然無懼地站在主的審判台前嗎?我覺得不能,所以我不想說違心的話。

我感到牧師的講道老生常談,又因牧師不讓我們接觸外人,我只好在網上找一些有名望牧師的講道聽,可聽了還是得不著多少供應,也沒有實行的路途。反而,每當聽牧師講主再來要施行審判,按各人所行的賞罰各人時,我就害怕主回來我會被審判定罪,再也沒有悔改的機會了。

只有脫罪才能進天國

2018年年初,教會的一姊妹說她認識一個中國來的傳道人,講的道很好,邀請我去聽道,我爽快地答應了。

那天通過一起查考聖經,弟兄給我們交通了神在律法時代和恩典時代所作工作的內幕、意義、達到的果效,以及每步工作神取名的意義等等。我明白了神每個時代作工在人身上都要達到不一樣的果效,舊約神藉摩西頒布律法是為了帶領人在地上正常的生活,讓人類知罪;恩典時代神親自道成肉身成為人子為我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,是為了將我們從罪中救贖出來,使我們因信而罪得赦免,不死在罪中。同時,我也明白了主耶穌並不是耶和華神的兒子,而是神的靈道成肉身,成為人子的形像作工在人中間,事實上就是耶和華神親自穿上肉身來在人間拯救我們,正如主耶穌所說的「我與父原為一」。我覺得弟兄講得太好了,我在網絡上聽過很多有名牧師的講道,但能把聖經講得這麼明白的人,我還是第一次遇到。

後來,我們又聊到現在教會的光景,弟兄說:「我們雖然因著主耶穌的救贖罪得赦免,但還天天活在犯罪認罪的光景中無力擺脫。就像很多人明知道一人不能事奉二主,但依然在信著神的同時,還追求著金錢和世俗的享樂,把主當成了心靈的慰藉和寄託,而不是尊崇敬拜的對象;弟兄姊妹之間的包容忍耐,也是只有此時沒有彼時,一旦觸及自己的利益,還能互相嫉妒紛爭;還有的人雖然信主,但心裡崇拜的是有身分、有地位的人,甚至順從人勝過順從神;等等。雖然我們常常到主面前認罪悔改,但真正能達到不再犯罪的人沒有,所以很難得到主的稱許。」我特別認同弟兄的交通,於是就把自己常常活在罪中的苦惱說了出來。

弟兄說:「我們得清楚這樣一個事實,我們雖經主耶穌的救贖,罪得著了赦免,但我們裡面還有撒但的敗壞性情沒有除去,所以,我們還能常常身不由己地犯罪抵擋神。我來讀兩段話,大家就明白了。」

人雖然都經過了救贖,人的罪都得著了赦免,這只能說神不記念人的過犯,不按著人的過犯來對待人,但人活在肉體之中沒有脫離罪,只能是繼續犯罪,不斷地顯露撒但的敗壞性情,這就是人所過的不斷地犯罪也不斷地得著赦免的生活。多數人都是白天犯罪、晚上認罪,這樣,即使贖罪祭對人來說永遠有效,也不能將人從罪惡中拯救出來,這只是完成了拯救工作的一半,……

人的罪是藉著神的道成肉身而得著赦免的,並不是人的裡面就沒有罪了。人犯罪能藉著贖罪祭而得著赦免,但究竟如何能使人不犯罪,使人的罪性完全脫去,使人的罪性能夠有所變化,對這個問題人沒法解決。人的罪是得著了赦免,這是因著神釘十字架的工作,但人仍舊活在老舊的撒但敗壞性情之中,這樣,就得把人從撒但的敗壞性情之中完全拯救出來,讓人的罪性完全脫去,而且不再發展,使人的性情都能達到變化。這就需要讓人明白生命長進的路,讓人明白生命之道,明白性情變化的途徑,而且讓人都按著這路去實行,達到人的性情逐漸變化,活在光的照耀之下,讓人所做的凡事都合乎神的心意,讓人脫去撒但的敗壞性情,讓人脫離撒但的黑暗權勢,達到人能完全從罪中出來,這樣,人才得著了完全的救恩。

弟兄交通說:「主耶穌作的救贖工作只是達到赦罪的果效,我們向主認罪悔改,主就饒恕我們的過犯,不記念我們所犯的罪了,但是主並未赦免我們的犯罪本性。我們人類被撒但敗壞了幾千年,各種撒但毒素已經深深扎根在我們裡面,成了我們的本性,也成了我們犯罪的根源。就如我們與人相處時,常常憑著『天上地下,唯我獨尊』的撒但毒素活著,流露狂妄自大的撒但性情,總想讓別人聽自己的,圍著自己轉;當涉及自己的利益時,就憑著『人不為己,天誅地滅』的撒但生存法則活著,流露的是自私卑鄙的敗壞性情;為了維護與人之間的關係,明明看出對方有問題,還憑著『看透不說透,還是好朋友』的處世哲學活著,流露的是詭詐的性情;等等。雖然我們知道主教導我們要愛人如己,包容忍耐,但因著我們被這些敗壞性情捆綁著,常常身不由己地流露敗壞,根本實行不出主的教導。可見,撒但敗壞性情不解決,即使罪得赦免,我們仍舊會不斷地犯罪。就像一棵樹,我們把樹幹砍掉了,但它的根還在地裡,只要條件合適它還會再長出來,除非我們把根拔了,它才不會再長。我們的罪也是一樣,如果我們的罪根沒有除去,就擺脫不了犯罪的光景,這樣即使主耶穌的贖罪祭永遠有效,我們也沒法徹底脫離罪的捆綁活出主的教導。

主明確地告訴我們:『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是聖潔的。』彼得前書1:16)『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: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。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,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。』(約翰福音8:34-35)『凡稱呼我「主啊,主啊」的人不能都進天國,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。當那日,必有許多人對我說:「主啊,主啊,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,奉你的名趕鬼,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?」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:「我從來不認識你們,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吧!」』(馬太福音7:21-23)可見我們不能遵行主的道,活不出主的話,常常活在罪中悖逆神,即使外表有一些好行為,為主傳道作工,但在神眼裡依然是犯罪作惡的人,是沒有資格進入神的國中的。我們要想徹底脫離罪的捆綁,只有找到罪得潔淨的途徑,而我們人自己沒法救自己脫離罪,所以我們需要主再來作一步除罪的工作,徹底脫去我們的敗壞性情,我們才能得著神全備的救恩,有資格進入神的國。」

聽了弟兄的交通,我從心裡感到神的確是太聖潔,我們這些活在罪中的人都是罪的奴僕,的確不配進天國見神的面。同時我也明白了神十字架的救贖工作只是赦免了我們所犯的罪,但因著我們身上的撒但敗壞性情還在,所以在教會中常常搞嫉妒紛爭,互不相讓,生活當中也是白天犯罪晚上認罪,和外邦人沒有什麼區別,真的需要神再來作一步除罪的工作。(未完待續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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